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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政府关于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作者:an888    发布于:2026-01-18 10:24   

   沐鸣2招商主管。为了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各类污染,2021年8月17日,三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三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专项整改攻坚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划定烟花爆竹禁限禁放区域,出台烟花爆竹禁限然的相关规定。市、区领导多次批示要求落实好禁限禁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等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本通告十分必要。

  (五)《关于积极推动制定城市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知》(公治〔2011〕434号)

  (六)《关于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公治明发〔2017〕24号)

  此《通告》的指导思想是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和火灾、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基于这一指导思想,燃放管理为“禁放”、“限放”,而不是完全放开。本《通告》共七条,第一条,明确了我区烟花爆竹禁放点。第二条,明确规定在限制燃放的区域和时段、品种。第二条,明确中高考期间全区禁放。第三条,明确了限制燃放的区域和时段、品种、需要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情形。第四条,明确监督与管理、违反通告的法律责任。第五条,明确说明举报政策。第六、明确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禁止燃放、提倡公职人员带头禁放、倡导企业春节期间禁放。第七条,明确了通告开始实施的时间。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政府关于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送审稿)》在制定过程中,借鉴了其他外县、市关于城市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先进经验,“管理办法”的起草主要参考《〈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实施意见(试行)》、《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延平中心城区春节期间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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