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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江门这些区域过年可以放烟花+买烟花(附:全市燃放点汇总)
作者:an888    发布于:2026-02-15 16:16   

   沐鸣2登陆!蓬江区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仅限2月4日和5日晚,在江门人才岛潮头中央公园,由活动组织单位燃放烟花。

  2月4日、5日晚上,蓬江区潮头中央公园将上演璀璨夺目的烟花汇演伴、湖光灯光秀。

  为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江海区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仅限春节期间定时定点燃放烟花爆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3年1月21日至2月5日期间19时至23时(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可在指定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安全燃放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安全、文明、有序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后产生的垃圾自行带走,并积极制止和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为营造我区喜庆和谐的节日气氛,保障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燃放,我区有关镇(区)设置10个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今年这些地方、时段可燃放烟花爆竹。

  2、司前镇。如图2所示,位于司前镇中心大道名爵华府西侧200米空地,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3.罗坑镇。如图3所示,位于罗坑镇罗坑大道与锦丰大道交叉路口旁,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4、双水镇。如图4所示,位于江林酒店后河堤空地,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5、崖门镇。如图5所示,位于崖门镇甜水村甜水坑沿河路边,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6、沙堆镇。如图6所示,位于沙堆镇沙堆东堤沙堆冲水闸南中兴球场,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7、古井镇。如图7所示,位于古井镇玉洲村海边围石冲水闸侧,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8、三江镇。如图8所示,位于三江镇新中公路旁新能源项目地块,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9、睦洲镇。如图9所示,位于睦洲南方职院教育路尾段空地,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10、银湖湾滨海新区。如图10所示,位于银湖湾滨海新区新洲围海堤,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1)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在建工地、树木、公共绿地、窨井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采用其他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3)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对余烬进行熄灭处理。不得存放重量超过15公斤的烟花爆竹。

  (5)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6)进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请市民朋友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遵守咳嗽礼仪、不随地吐痰,如果已经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核酸检测或新冠抗原检测阳性,请不要前往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7)以上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1.文物保护单位。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3.铁路线.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安全防护区内。5.输变电设施安全防护区内。6.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7.重点防火区。8.饮用水源保护区。

  (8)个人仅限燃放C、D类烟花爆竹,严禁燃放A、B类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类别以产品包装标识为准。

  为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沙坪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引导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保障广大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设置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三夹观龙台,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21日至27日每晚19时至23时(即除夕至正月初六),可燃放区域及临时交通管制方案详见附件。

  未经许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沙坪城区范围内燃放和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在全市范围内燃放和非法生产销售“孔明灯”。

  为确保春节期间沙坪城区三夹公园烟花燃放区域的安全,从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每晚19:00-23:00,鹤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对越楼大道部分路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为给所有游客朋友们打造一个更加热闹、更有年味的新春假期,江门古劳水乡旅游区下一场水上烟花秀将于1月22日-27日(大年初一至初六)晚上20:30盛大绽放。

  “横海游梦”游船、上古劳圩滨水商业街、童梦村乐园、国防装备模型展、潮玩美食嘉年华等项目每日正常开放中。欢迎大家来水乡游船赏景,趁圩观展,寻找岁末惊喜。

  为积极响应市民群众期望通过燃放烟花爆竹“祈福禳灾、凝聚人心”的美好愿望,营造欢乐吉庆的节日氛围,台山市各镇(街)设置20个烟花爆竹燃放区域。

  2023年1月13日至2月5日18时至23时(即农历十二月廿二至正月十五)

  目前,台山辖区共有74个烟花爆竹零售点,请各位有需要的市民朋友自行前往购买。

  (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燃放烟花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

  在三埠街道簕石路31号、长沙街道八一河清村村前1号各设置一个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供市民燃放烟花爆竹。

  2、市民朋友可以在2023年1月21日(除夕)19时至1月22日(正月初一)1时,1月22日(正月初一)至1月27日(正月初六)期间每日的19时至23时,到上述指定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3、城区共有11个有经营许可证的烟花爆竹零售店,有需要的市民朋友可自行前往购买。

  4、除上述指定区域和燃放时间外,开平市城区范围及城市桥梁(详见附件1)全天候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7)车站(含火车站广场)、主次干道、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内、高架路、过街天桥、桥梁、隧道等交通枢纽地区;

  (10)公园(广场除外)、绿地、景区、山林、田圃、草原、湿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重点防火区。

  2.购买烟花爆竹时,应到有经营许可证的烟花爆竹零售店购买,请勿购买来历不明的烟花爆竹。

  个人仅限燃放C、D类烟花爆竹,严禁燃放A、B类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类别以产品包装标识为(分级标准详见附件3)。

  (五)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燃放烟花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

  (六)烟花爆竹燃放完后要及时清理余火残片和垃圾杂物,请勿在现场逗留,及时离开。

  此外,2023年开平市,将于年初一(1月22日)举行春节烟花无人机汇演。

  为营造我市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气氛,2023年春节期间恩平中心城区区域实行定时定点燃放烟花爆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3年1月21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5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天18时-22时,可在指定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按照“保障安全、合理规划、喜庆祥和”的原则,2023年恩平中心城区指定燃放地点为:恩城街道平富岗东成绵湖大桥建安搅拌站侧空地(现场有专业人员指导燃放,并配置安全器材和消防设施)。其余地点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由市供销社属下恩洲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经销的合法品种方可燃放。严禁非法销售、燃放孔明灯等公安机关明令禁止燃放的危险品种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重大节日、重大活动中,需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主办单位应提前20日内向当地公安等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安全燃放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并积极制止和举报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线)。